《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市交通委

解读提纲:《实施意见》共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五个部分。

解读形式:文字 

解读渠道:郑州市政务服务网 

解读时间:2017年1月22日 

背景依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 58号) 和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豫政办 〔2016〕139号) 等文件精神。

目的意义:推进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积极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实现 “行业稳定、创新发展、监管有力、服务优质” 的目标, 促进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主要内容:文件重点明确了深化巡游车改革和规范网约车发展两方面内容。文件明确了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为8年,不得变更经营主体。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既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经营权使用期限每期为8年,在使用期限内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适用范围:郑州市行政区域 

解读机关:市交通委

解读人:张建林 6717881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