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1 来源:市交通委

解读提纲:《通告》共分为整治对象、整治区域、整治措施、联合执法、施行时间五个部分。

解读形式:文字

解读渠道:郑州市政务服务网

解读时间:2017年10月10日

背景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出台本通告。

目的意义: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维护我市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扰乱我市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目标任务:通过严肃整治我市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我市良好客运市场秩序,建立令人民群众满意、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客运市场。

主要内容:整治对象一是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 、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违规营运的;二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汽车( 含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非法营运的;三是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整治区域为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及长途客运汽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自按照职责进行执法,并建立衔接顺畅、紧密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对于整治客运市场过程中涉及到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职责范围的,各相关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区域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解读机关:市交通委文件

解读人:张建林 6717881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