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市科技局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围绕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反馈的“创新发展滞后,2015年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和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问题,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地市进行认真整改。为此,郑州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全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按照市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科技局联合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等单位,分析研究了郑州市研发投入偏低的原因,认真梳理相关创新政策,并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包括一个主文件和3个附件:《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工作任务清单》、《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领导小组名单及运行机制》和《郑州市科技研发投入工作考核办法》。

(一)关于《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明确工作目标

2017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90.8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15%;2018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235.6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4%;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376.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比“十二五”末增长1.4个百分点,争取迈入全国35个大中城市先进行列。

2.明确重点工作

(1)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一是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大幅度增长,2017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5%,县(市、区)、开发区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0%;到2020年,市本级、县(市、区,含开发区)每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本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年均增长分别不低于不低于20%和25%;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推动成立郑州市科技金融发展中心,设立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推动设立科技担保基金;三是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2)壮大科技创新投入群体。一是强化企业创新投入主体地位,推动更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构建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二是优化市级研发中心布局,加大指导、培育和管理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研发中心。积极探索制订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法人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产学研合作,力争研发投入稳步增长。

(3)汇聚科技创新资源。一是高标准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打造我市科技创新的新高地;二是引进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中科院系统院所来郑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大学在郑组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三是培育和挖掘驻郑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潜力,积极探索完善院地合作模式,推进大学科技园、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四是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打造郑州科技人才高地。

(4)强化政策支撑作用。一是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装备首台套等税收扶持政策;二是完善示范区建设“1+N”政策体系,按时分批出台《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郑州市产学研合作计划实施细则》等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5)创新科技研发统计工作。一是整合部门科技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机制;二是充分挖掘R&D投入数据潜力,确保应统尽统,同时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及时了解R&D经费投入情况;三是加强科技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按照“统计局+行业主管部门”方式,加大对各县(市、区)相关统计人员、重点研发经费投入单位的专项培训力度。

3.做好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过程督导;四是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二)关于《郑州市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领导小组名单及运行机制》

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王跃华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黄卿副市长和张吉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二是制定了工作运行机制:包括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导落实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推进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郑州市科技研发投入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确定考核对象:即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二是确定考核方式: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三是制定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占60分,目标任务指标占40分。四是制定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统计局、财政局参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