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郑州市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市城管局

一、建设背景


(一)我市污水收集处理现状及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目前郑州“一主、一城、三区”范围内拥有现状污水处理厂16座,总处理能力183万吨/日。我市中心城区已建成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不含王新庄),总设计处理能力170万吨/日,目前日均处理污水约160万吨,污水处理率98%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利用约25万吨/日,主要用于河道景观和工业用水,再生水利用率不足20%。

目前主城区共有八岗污泥处理厂、马头岗污泥处理厂、郑州市污泥处置工程3座污泥处理厂,处理规模1400吨/日。

根据人口规模测算和现有规划,结合市自来水公司综合用水量预测,都市区“一主、一城、三区”范围内至2020年需处理污水360万吨/日。

(二)我市垃圾收集处理现状及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目前郑州市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超过7000吨,主要是运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其余部分送往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当前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和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已基本接近饱和,并且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处于荥阳市城区内。随着郑州市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根据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到2030年都市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300万人以内;按人均日生产量0.8千克计算。郑州市日均生活垃圾产量将达到11000吨。近2-3年内若不能建成投产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郑州市生活垃圾将无处可去,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2013年以来,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提速,主城区产生了近1亿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来两到三年内,我市将新增12500万方建筑垃圾,而我市目前没有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现有临时消纳场消纳能力显著不足。

二、2017年总体目标

中心城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生活污水保持全收集全处理,完成60万吨/日污水提标改造工作,再生水利用从20万吨/日提高到70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00吨/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

三、主要任务

(一)污水处理

建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增加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能力。

建设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泵站工程和王新庄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以完善污水处理调配能力。

对五龙口、马头岗二期、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脱氮脱色提标改造使排入河道再生水达到地表三类水水质。

新建新郑、登封、荥阳共3座污水处理工程以提高县市污水处理水平。

实施城市截污治污工程解决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流问题。

持续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2017年底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二)垃圾处理

开工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基本完成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完成2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

在荥阳市贾峪镇和新密市白寨镇选址建设两处容纳量均不少于2000万方的弃土垃圾消纳场。其他县(市、区)、管委会要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建设一至两处且每处均不少于200亩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置场地。

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活动。

四、适用范围

郑州市全市区域

五、标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相关规划标准

六、期限

2017年1月24日-2017年12月31日

七、术语解释

建筑垃圾: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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