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郑州市市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政策规定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背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盐业管理体制,《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5号)有关建立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工作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依据: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5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按照政企分开的基本原则,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因地制宜完善食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盐,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构建符合国家、省政府要求, 符合我市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和市场执法监管机制,确保郑州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职能调整。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坚持食盐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安全及食盐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市盐业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保障盐行业稳定发展。
2.强化盐业监管机制建设。一是明确各级盐业监管机构职责,确保有效监管。二是创新食盐安全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四是构建多方位食盐监管格局,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建立全市食盐政府分级储备制度,确保食盐储备安全。
3.理顺市、县两级盐业监管体制。各县(市)盐业部门领导班子的干部管理权限,回归地方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盐业市场监管和食盐安全负总责。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郑州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郑州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编制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审核办理流程,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郑州市盐业管理局
2.解读人:杨荣建、李翔
3.联系电话:639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