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保险与担保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市农委

一、背景依据

农业保险是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特色农业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2016年中央一号文指出“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 《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指出“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作为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目前的农业保险工作主要为《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基础农作物保险,在2016年度,玉米、小麦承保面积不足80万亩,种植业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约3000余万元,同上海、安徽、成都等农险工作发达地区有较大差距。而同时,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规模大、占比高,且规模还在持续增加。目前,郑州市已有温室大棚13万亩,露天菜田70万亩,沿黄河渔业产业规模超过14万亩,葡萄种植面积达3万亩,石榴、大枣、西瓜、苹果等也具有较大规模。这些产值高、投入大、风险因素多的特色产业,亟需通过特色农业保险来防灾降损、保障生产连续稳定。

二、目的意义

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郑州作为省会城市,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就是搞好生态农业建设,重点在于花卉苗木、林果蔬菜、设施农业、湿地农业等投入大、风险敞口大的产业。特色农业保险作为转嫁农业风险的重要工具与金融支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都市生态农业提供覆盖生产、融资全过程的风险保障,助力都市生态农业稳定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7年,以防范自然风险为主,以生态农业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新的特色产品试点保险,提供10亿元的风险保障,2018年提供20亿元的风险保障,2019年提供30亿元的风险保障,同时实现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从保自然风险到保市场风险的跨越,将郑州市农业保险做到同类城市前列。

四、主要内容

1、2017年开展试点险种:花卉苗木种植保险、农业设施保险、蔬菜种植保险、湿地农业保险、林果产品保险。

2、2018年开展险种:在上一年基础上,新增加大蒜价格指数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蔬菜种植天气指数保险。

3、2019-2020年开展险种:在上一年基础上,新增加花卉苗木种植收入保险、蔬菜种植收入保险、林果种植收入保险。

五、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已开展各类试点品种保险的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投保。

六、新旧政策差异

无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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