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8 来源:市人社局

一、起草的背景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8月31日会议精神,为确保《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研究,我局负责起草配套7个文件,分别是:《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方案(暂行)》、《郑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暂行)》。

二、起草的依据

7个配套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是《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主文件及三个方面政策:一是参考国家层面人才政策;二是参考我省相关政策;三是借鉴深圳、宁波、成都、杭州、西安、武汉、长沙等国内其他城市出台有关人才新政策。

三、主要内容

(一)《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暂行)》

1、实现的目标。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进行分类认定。

3、解决的问题。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认定体系,优化了人才服务。

2、主要的措施。一是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分别为5月、10月上旬启动。二是经认定的四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三是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享受各项服务保障。

(二)《郑州市社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1、实现的目标:提出了至2020年引进培养双1000的目标。包括引进培养1000名在社会事业领域中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突出贡献人才。培育1000名左右城市规划设计、市政管理、环境工程等方面专业骨干人才。

2、解决的问题:加强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对社会事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3、主要的措施:一是对入选社会事业领域中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对入选的急需紧缺人才按认定层次给予5-10万元的奖励资金。二是实施社会事业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每年资助一批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学习进修,给予3-10万元的资助。三是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训。给予2-4万元的资助

(三)《郑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暂行)》

1.实现的目标。到2020年,在我市五大战略产业和四大战略新兴产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园区,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解决的问题。通过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3.主要的措施。确定了七个方面的条件,引进人才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引才程序按照设置岗位、制定计划,发布信息、洽谈对接,推荐申报、组织认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同时还明确了申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方案(暂行)》

1.实现的目标。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在郑创新创业,形成一支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

2.解决的问题。明确了适用对象、政策待遇、办理程序等政策。

3.主要的措施。一是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三年内给予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二是创业帮扶补贴:一次性补贴10000元。三是创业孵化补贴:三年内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

(五)《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实施办法(暂行)》

1.实现的目标。健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招聘渠道、创新招聘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招聘方法,及时满足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解决的问题。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解决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问题。

3.主要的措施。一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自主招聘,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待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到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含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实行自主招聘,招聘结果按有关要求进行备案。

(六)《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暂行)》

1.实现的目标。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和补贴力度,弘扬“工匠”精神,强化政府引导,营造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实现新增40000名高技能人才的目标任务,有效服务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解决的问题。解决的问题:明确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范围、奖励层级、奖励标准、申领程序、相关资料和对应待遇。

3.主要的措施。一是对世界技能大赛、国家及省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进行奖励。二是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奖励。三是对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四是对取得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对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和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给予相应补贴。五是对非郑户籍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办理入郑落户手续。六是对非郑户籍高级技师参照副高级职称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七)《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实施细则(暂行)》

1.实现的目标。为郑州市引进培育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2.解决的问题。明确了适用对象、政策待遇、办理程序、需提供资料、注意事项。

3.主要的措施。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人才中介组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人才服务费奖励。


解读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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