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2-09 来源:市城管委

一、建设背景

(一)我市污水收集处理现状及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建成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不含王新庄),总设计处理能力190万吨/日,目前日均处理污水约170万吨,污水处理率98%以上,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目前主城区共有八岗污泥处理厂、马头岗二期配套污泥处理工程、郑州市污泥应急处理工程3座污泥处理厂,处理规模1400吨/日。

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利用约20万吨/日,主要用于河道景观和工业用水,再生水利用率不足20%。

根据人口规模测算和现有规划,结合市自来水公司综合用水量预测,都市区“一主、一城、三区”范围内至2020年需处理污水360万吨/日。

(二)我市垃圾收集处理现状及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随着郑州市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根据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到2030年都市区常驻人口规模控制在1300万人以内。为解决郑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避免“垃圾围城”的困境,计划在郑州东部、西部和南部各建设一座垃圾焚发电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达到11000吨。

目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仍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我市计划在新密、登封、新郑、荥阳、中牟五县(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2017年已完成65个乡镇,1323个行政村的垃圾处理改造工程和220个规划保留村规划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2018年总体目标

中心城区生活污水保持全收集全处理,完成60万吨/日污水提标改造工作,新增污泥处理能力900吨/日,新增再生水利用供应能力16万吨/日。东部生活垃圾发电厂完成土建部分80%,南部和西部生活垃圾发电厂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持续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在364个规划保留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郑、新密、荥阳年底前通过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滨河公园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滨河公园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污水处理

建设双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增加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能力。

建设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出水水质标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建设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王新庄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以完善再生水调配能力。

推进南曹污水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服务城市远期发展需要。

实施城市截污治污工程解决中心城区雨污水混流问题。

持续对城区河道(两河一渠)进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改造提升及生态建设。

(二)垃圾处理

推进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西部和南部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活动。

新建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64个。继续推进五县(市)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改造建设工作。

四、适用范围

郑州市全市区域

五、标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相关规划标准

六、期限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6717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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