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22 来源:市城镇办

背景依据:自2012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以来,我市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部分新建安置小区容积率偏高、绿地率不足、公共配套不完善等导致安置区品质不高等问题。

目的意义: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阶段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市大棚户区改造工作,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

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二是按照“先安置、后开发,边安置、边开发”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实现安置房全面开工建设,及时完善相关施工手续,早日实现群众回迁、网签办证,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主要内容:从“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三个方面对全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规划指标、改造模式及改造程序、安置区配套、网签办证、小区管理等提出了总体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大棚户区改造项目。

期限:该文件自2018年3月16日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明确废止时间。

其它说明:文件内涉及的规划指标等具体标准、术语释义及新老政策差异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读。

解读单位:郑州市城镇建设办公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