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31 来源:市城镇办

背景依据: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化推进的总体要求,依照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谋划,认真梳理了全年主要工作,将任务进行了分解,形成了此方案。

目的意义:新型城镇化工作是我市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做好今年工作,对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城市承载力,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奠定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根基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目标任务:形成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县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主要内容:该文件全面深化“以建为主、提升品质、扩大成效”内涵。从规划、安置房建设、枢纽和路网建设、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和特色片区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海绵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适用范围:郑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型城镇化项目。

期限:该文件自2018年3月26日印发之日起执行,2018年12月31日废止。

其它说明:文件内涉及的规划、道路、土地、管廊、百城提质等方面的政策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具体标准、术语释义及新老政策差异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读。

解读单位:郑州市城镇建设办公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