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一、背景依据

2018年3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20号),明确3年内将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培育壮大各类企业群体,指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本辖区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求2018年4月底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配套政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织推动所辖县(市、区)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的重点培育清单并抓好专项行动实施。按照《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了《郑州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一批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一批规上企业新晋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公司、一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市(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促进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

经过3年左右努力,促进企业成长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健全,企业群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转型发展要求。

2018年,实现1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150家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上企业,新晋6家挂牌上市公司,80家市(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

到2020年,累计实现2.5万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400家以上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上企业,新晋30家挂牌上市公司,160家市(境)外市场经营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其中,各县(市)区累计完成新转小微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不低于本辖区总量的3%,完成新升规上的小微企业不低于本辖区总量的1%。

四、主要内容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新转小微企业重点培育清单。支持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重点在税费无负担过渡、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新升规上企业重点培育清单,引导企业依法纳入规上企业统计。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在专项资金扶持、融资服务、财政奖补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新晋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育清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纳入市定上市后备企业名录。重点在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引进培育高水平中介机构、实施精准辅导培训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培育清单,鼓励引导在当地开展业务的基金类、融资租赁类、小额贷款类、典当交易类金融市场主体,区域分拨和城市配送快递企业,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内设研发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PPP项目市(境)外社会投资方等市(境)外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在资金补助、业务承揽、项目招标、园区入驻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

五、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

六、期限

2018年—2020年

七、解读机关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八、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刘绪宝  6717515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