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12 来源:市人社局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发〔2017〕2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及郑办〔2017〕44号《关于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抓好十大任务九大支撑性工程六项基础性工作近期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拓展就业新空间,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实现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步,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故有必要出台此文件。

二、目的意义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强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切实立足郑州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大局,持续提升“三大主体”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实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就业脱贫工作,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三、起草依据

豫政〔2017〕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完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9大项32个小项。第一部分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二部分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第三部分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第四部分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第五部分是妥善安置国有企业改革分流职工;第六部分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第七部分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第八部分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第九部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李尔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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