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30 来源:市环保局

为了改善郑州市空气质量,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2018年环保部和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郑州市环保局起草了《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将起草说明汇报如下:

一、制定依据

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

2.《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8〕14号);

3.《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豫环攻坚办〔2018〕15号)。

二、起草过程

1.2018年9月我局开始起草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2018年9月21日国家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照国家方案进行修改。

3.9月底,部分内容经与省环保厅沟通进行再次修改。

4.10月8日黄卿市长开会研究,根据会议精神进行第三次修改。

5.10月13日,在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

6.10月18日,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研究。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实施时间四个方面对方案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说明,确保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到2018年底,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6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15微克/立方米,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确保完成2018年—2019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国家目标为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推进九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二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开展工业领域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五是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六是持续强化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七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八是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九是加快完善监控监测体系。国家方案主要任务共31条,省方案主要任务共38条,我市在国家、省措施细化深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现状,制定了65条措施,其中9条措施严于国家或省的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专题研究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二是强化执法督查,组织开展秋冬季督导检查,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公众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设立“曝光台”栏目,每周一至周五报道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征求意见情况

10月11日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委局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60条,经沟通核实,共采纳21条,部分采纳11条,不采纳28条,不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于国家、省里要求和我市已有要求不一致。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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