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1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一、背景和依据

自2012年国家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来,全国各省会城市都建立了有力的质量激励机制,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提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在研究《关于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进行奖励情况》时,王新伟市长要求“由市质监局牵头,进一步研究完善奖励政策,将参与制定标准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纳入奖励范围,并给予适当奖励” 。2018年12月13日,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23号),其中第二十六条提出要“出台《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健全质量激励机制”。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郑州市质量工作开展需要,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二、目的和意义          

质量技术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新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对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实施质量提升战略对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激励机制,提升质量技术标准水平,提升质量创新发展支撑力,是推动全市产业及全市经济向更高水平迈进的重要措施。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共分:质量品牌、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管理和其它事项等六个方面30条。

1.质量品牌方面:共有7条,主要对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获得国家和省市质量奖、优质服务承诺标识知名服务品牌、中国商标金奖等企业予以奖励。

2.标准化方面:共有6条,主要对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承担国际、全国、河南省、郑州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评为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予以奖励。

3.计量方面:共有4条,主要对获得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认定、国际性和国家计量技术组织落地郑州,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法规,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予以奖励。

4.检验检测方面:共有3条,主要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国家、省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等实验室予以奖励。

5.认证管理方面:共有3条,主要对选定为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经认定有效实施的企业,获得高端产品服务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获得美国、欧盟及其他国际组织认证的予以奖励。

6.其它事项:共有6条,主要明确了本政策的解释权、执行范围、执行时间、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和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修改完善等相关内容。

四、 新旧政策差异

1.摘抄:本政策有部分条款摘自《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6〕2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郑政(2014)40号)。

2.新增奖励:质量品牌方面: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优质服务承诺标识知名服务品牌、中国商标金奖等企业的奖励。标准化方面: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承担国际、全国、河南省、郑州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评为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奖励。计量方面:获得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认定、国际性和国家计量技术组织落地郑州,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法规,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予以奖励。检验检测方面: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等实验室的奖励。认证管理方面: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获得美国、欧盟及其他国际组织认证的奖励。

3.奖励额度提升。提升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奖励额度。

五、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郑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张宇洁

联系电话:67184808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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