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设立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7

近期,市人民政府拟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设立郑州经周口至阜阳铁路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郑政通〔2019〕18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印发《通告》的背景、意义

划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国务院赋予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和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将于2019年8月开始联调联试,并于年底前开通运营。为加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和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铁路线路运行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在项目开通运营前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划定设立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和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二、制定《通告》的相关依据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至三十二条、四十四条、八十八至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铁路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提出的安全保护区范围,经铁路建设单位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市有关部门进行多次复核确认,制定本《通告》。

三、《通告》中函括的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范围,共计78项;二是对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的要求;三是对在铁路沿线的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要求。

《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心  宋赟  67888582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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