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郑州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

解读说明:根据《就业促进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郑政办〔2016〕67号)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等有关精神,将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列入2019年郑州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受惠人群:我市范围内16-60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16-60岁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实施方式:市人社局统筹制定全市就业促进政策和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牵头实施各项就业工作,6月底完成任务的50%,11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主动与重大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产业聚集区企业及本地用工单位联系沟通,为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用工信息和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持续推进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人员就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各级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就业咨询: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7886091

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68962630

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 (东市场)85518517

培训咨询:

郑州市劳动保障指导中心就业训练科67188010

2.建成保障性住房5万套,分配公租房7500套。

解读说明: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品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受惠人群: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两类);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实施方式:一是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0000套。2019年,全市区域内棚户区安置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50000套,也就是房子主体盖好、封顶竣工、配套到位达50000套。拟在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15000套;年底前,完成全年建成50000套目标任务。二是向社会分配公共租赁住房7500套。拟在2019年9月底,全市区域内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分配公租房1000套;年底前,完成7500套分配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实物配租保障或货币化补贴保障两种方式,由申请家庭自主选择。

咨询电话:市房管局保障办 67889953

3.完成安置房网签9万套,回迁安置群众15万人。

解读说明:安置房网签是为群众办理产权证的重要环节,产权证办理能够确保征迁群众的财产性收入,使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受惠人群主要是实施大棚户区改造以来的已回迁群众。实施方式:坚持“惠民利民”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督促各开发区、县(市、区)提前谋划,从四证手续办理、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现房实测、楼盘表确认、销售备案等环节提前与相关部门对接,提前办理。

群众回迁工作是为让动迁群众早日回迁入住新居,实现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惠人群是实施大棚户区改造以来的动迁群众。实施方式:一是对于安置房主体即将建成的项目,要通过科学组织、交叉施工,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挖掘潜力,争取建成更多具备交付条件的安置房;二是同步加快安置区周边公配设施建设,及时将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列入今年城建计划并优先实施建设。

2019年底前完成安置房网签9万套以上,安置回迁群众15万人以上。

咨询电话:市城镇办67888530

二、加快普惠教育发展

1.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精神,大力实施新增公办幼儿园工程,2019年全市计划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建立新增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新增公办幼儿园工作领导机构,专人专班,设立工作台账,以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全力推进。同时,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支持城乡建设公办幼儿园。2019年6月底前,各县 (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60%的新增公办幼儿园项目要明确并上报。2019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100%的新增公办幼儿园项目要明确并上报。2019年底,新增的公办幼儿园要建成交付。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67188105。

2.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投入使用中小学20所。

解读说明:《郑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继续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每年郑州市区新建、改扩建30所义务教育学校。”为加大人民群众监督力度,将每年拟投入使用学校也列入民生实事。科学布局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使优质教育资源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6月底前,市区50%中小学校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8月底前,市区50%的中小学校开工建设。12月底前,市区30所中小学校全部开工建设,20所中小学校投入使用。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66941520

三、优化卫生健康服务

1.免费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30-64岁)妇女进行“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10万人;

解读说明:《郑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郑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其中要求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通过“两癌”筛查的实施,达到早检查、早治疗的目的,真正增强妇女的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妇女的身体健康水平。

受惠人群: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郑州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郑州市户籍但女方在郑州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适龄(30—64岁)妇女。

实施方式:到各县(市、区)定点初筛机构进行初筛,高危人群转诊到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由各县(市、区)申报,省卫计委批准,具体名单尚未公布。2019年5月中旬至11月底全市完成10万例筛查任务前开展筛查工作;11月底组织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月底之前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 67170822

2.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孕妇进行一次唐氏筛查和产前超声筛查;

解读说明:根据《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17〕1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落实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试行)》(豫卫办〔2017〕35号),进一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孕28周前出生缺陷发现率,减少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受惠人群: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郑州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郑州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

实施方式:

(1)一次血清生化免疫筛查:对年龄小于35周岁、妊娠15~20+6周的孕妇免费进行1次针对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2)一次超声筛查:孕早期彩色超声筛查(孕11~13+6周NT检查)。

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筛查工作, 12月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 67170822

3.为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35种遗传代谢病和耳聋基因筛查;

解读说明:根据《郑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郑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和《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17〕1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落实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试行)》(豫卫办﹝2017﹞35号)的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防治儿童智力低下或疾病伤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受惠人群: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活产新生儿实行新生儿听力障碍初筛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郑州市户籍的活产新生儿实行免费耳聋基因、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

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由该医疗机构直接进行新生儿筛查。

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12月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 67170822

4.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40岁以上)人群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5万人。

解读说明:围绕“健康中国”目标,完善脑卒中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脑卒中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适龄人群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完成40 岁以上5 万人筛查任务,推动脑卒中防治工作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减少脑卒中发病率和死亡率。

受惠人群: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40岁以上(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郑州户籍居民,以身份证出生日期及住址为依据,参加脑卒中免费筛查。

实施方式:参加筛查群众就近到所在县(市、区)定点初筛机构填写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评估问卷,进行血糖、血脂、心电图等初筛检查;经检查判定为脑卒中高危人群的转诊到复查接诊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医学化验检查,初筛机构由各县(市、区)申报,复查接诊医疗机构由市卫健委脑卒中质量控制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具体名单尚未公布。2019年5月中旬开始逐步启动,全年完成5万例筛查任务;11月底,组织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月底之前,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咨询电话:市卫健委  67170855

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1200场。

解读说明: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11号)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化惠民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促进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锻炼和壮大文艺表演队伍,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繁荣我市文化艺术的发展,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该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由市、县两级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在全市的社区、乡镇、农村、广场、学校等开展1200场演出活动。该活动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演出,原则上保证所有的贫困村和派驻第一书记的行政村全覆盖(市级演出场次不足的,由本地政府购买的演出场次补充)。该项活动于4月份启动,9月份完成演出任务量的一半,12月底前完成全部演出任务。

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9095825

2.引进文化和旅游部“大地情深”精选剧目10台和省外精品剧目(节目)10台,组织郑州市精品剧目(节目)5台。

解读说明:为提升郑州文化影响力,扩大文化交流,打造文化品牌,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自贸区建设,开展郑州市精品剧目演出季活动,引进文化和旅游部“大地情深”精选剧目10台和省外精品剧目(节目)10台、组织郑州市精品剧目(节目)5台,免费为群众演出50场,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演出剧目(节目)内容涵盖戏曲、舞剧、话剧、音乐剧等形式,采取有效形式免费发放票务,通过在剧场设立发票点,在媒体设立热线电话,组织市内五区文化部门向辖区群众发放等形式,方便市民领票观看。3至6月份联系省外文艺院团,确定演出剧目10台;组织我市市属文艺院团近年来新创排且获得国家和省级奖项的剧目5台,对接联系确定演出剧场。7月份制定演出计划,进行广泛宣传,8-12月份组织开展演出,12月底前完成演出任务。

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9065823

3.建成1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解读说明:按照国办、省办及我市关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一系列文件要求,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我市现有2815个行政村(社区),目前已建成2585个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占比约92%。为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拟在2019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新建或改建1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此带动各县(市)区的建设积极性,确保2019年底实现全覆盖。采取县(市)区申报,市里审核的步骤确定建设单位。年底由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考评组,依据我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奖补,未能通过验收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奖励30万元的标准,共需资金3000万元,由市财政和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9065823

五、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1.新建、提升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20家。

解读说明: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19号),进一步发挥农贸市场在保障农副产品供应、维护食品安全、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和满足市民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为城乡人民群众打造多种便民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智慧农贸市场。实施对象为全市新建农贸市场及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相关条件见《郑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受惠人群为全体市民。

实施方式为:2019年计划建设及提升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20家,同时,出台扶持政策,逐步引导国有资本参与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

咨询电话:市市场发展局 67886550

2.免费为主城区132个农贸市场统一更换“放心”电子计价秤。

解读说明: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郑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郑政办文〔2016〕66号)要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媒体、商户、市民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和经营商户依法诚信经营,解决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的准确公正问题,提升我市居民幸福指数。4月—9月开展试点工作;10月—11月项目验收。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67184802

3.新创建100家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解读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精神,规范我市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守法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企业诚信意识、切实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信心。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管理单位创建,统一称谓、统一承诺、统一公示,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实施对象为食品经营单位,受惠人群为全市人民群众。时间节点: 5月底前申报,5月-9月初评,9月-11月评定,12月初认定。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67181226。

4.新创建100家餐饮示范店。

解读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精神,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提升。实施对象为餐饮服务单位,包含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等多种经营主体;受惠人群为全市人民群众。时间节点:5月底前申报,5月-9月初评,9月-11月评定,12月初认定。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处  67183910。

5.开展百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

解读说明: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提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源头管理水平,推动各地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实施对象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受惠人群为全市人民群众。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4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4月-9月实施, 10月-11月验收。

咨询电话: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  67181226。

6.在全市幼儿园推行明厨亮灶行动,建成1200家。

解读说明: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全市幼儿园食品安全水平,为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在全市开展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通过此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工作效率,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机制。为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做出重要成绩。实施对象为全市幼儿园食堂;受惠人群为全市幼儿园师生。时间节点:5月底前统计上报,5月-9月建设推进,9月-11月检查验收欧评定,12月初实施奖补。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处  67183910

六、改善城乡服务条件

1.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0台,建成充电站28座。

解读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中“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要求,结合郑州公交实际情况,2019年计划购置650台纯电动公交车用于更换非新能源公交车,加上为9月份郑州举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保障用车,需再购置350台纯电动公交车,2019年共需新购置1000台新能源公交车。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1000台新能源公交车,招标周期需1个月,车辆生产周期需2个月,车辆新车入户上牌时间需1个月,预计在郑州举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召开前,车辆全部到位并投入运营。

郑州公交现有纯电动公交车2719台,充电站38座,充电枪1150把,现有充电设施已超负荷运转。根据《郑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建设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的目标,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郑政办〔2017〕65号)中公交充电设施桩车比建设要求,结合公交实际需求,2019年需为纯电动公交车配建充电站28座,充电枪941把。通过招投标方式新建28座充电站,选址规划周期1个月,设计招标周期需1个月,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核周期需1.5个月,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监理招标周期1.5个月,施工周期4个月。预计12月底前投入使用。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 67885906

2.市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

解读说明: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目标,围绕“解决停车乱、缓解停车难”,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推进的原则,采取整治清理、加快建设、综合治理、严格管理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环境。公共停车场建设惠及全体市民。全面推进停车场建设工作,每月核查建设进展,力争年底前完成新建停车位5万个以上的目标。

咨询电话:市城乡建设局  67188900

3.建成新能源汽车各类充电桩5000个。

解读说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发展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跟进,才能使电动汽车真正融入市场。受惠人群:2019年,我市将建成5000个充电桩的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实事,将有效缓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服务广大电动汽车车主出行。实施方式: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郑政办〔2017〕65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任务分解,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各行业、建设场地等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推进。依据充电设施建设情况,本年度计划组织2-3批对建成的充电设施进行验收,鼓励有资质企业投资建设充电设施,享受政府相关补贴等支持政策。

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委 67187780

4.新改建“四好”农村公路130公里。

解读说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4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3号)。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省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列为2018年全省重点工作目标(十大民生实事);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71号),要求按照新时代“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低等级道路升级改造,并下达了2019年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30公里以上的目标任务。

2019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以农村低等级道路升级和次差路改造为建设主体,重点修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的道路,主要包括:县乡公路、贫困村通村公路、普通建制村及自然村通村公路。

按照“争取市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流程,协调各县(市、区)同步展开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完成。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67885914

5.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10万户。

解读说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广泛发动,强化扶持,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咨询电话:市农委 67170700

七、关心爱护特殊群体

1.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通讯信息消费补贴。

解读说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明确“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的专项要求,《郑州市“十三五”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郑政办发〔2017〕99号)中做出了贯彻落实的规定。其目的就是要重视和解决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较之其他困难人群,承受着看不到、听不见、说不出的痛苦,面临的交流沟通、获得信息、出行顺畅与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障碍。本项政策符合国家的加强精准帮扶的要求,通过补贴支持更多的使用通讯、网络和视听等途径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

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将共同制定《关于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通讯信息消费补贴实施方案》,此政策将惠及2万多名持证残疾人。

补贴对象为:具有郑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残疾人证办证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办理补证或等级变更的以原证办理时间为准);年满16周岁(截止出生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通讯补贴标准为:30元/人/月

办事程序如下:个人申请,行政村(社区)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

补贴资金的来源及拨付方式:补贴资金采取社会化形式按年度发放,各县(市、区)残联需于在指定日期前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咨询电话:市残联 67185180

2.新增50个、提升100个“绿城妈妈”社区环保服务项目;

解读说明:2019年,通过政府购买硬件设施和社会服务形式,新增50个社区开展“绿城妈妈”社区环保服务项目;另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对100个已建成的“绿城妈妈”社区环保服务项目点进行巩固提升。将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等妇联阵地平台和“绿城妈妈”巾帼志愿者等妇联工作力量,与专业环保组织合作,发动社区妇女和家庭,积极开展清洁家园、垃圾分类、变废为宝、环保酵素制作、社区绿植等五大环保行动,以社区服务的方式,将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市民日常生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建共享美丽社区、美丽郑州。

实施流程及时间节点:关于新增50个,4月开展调研摸底;5月下发工作方案;6月推动财政配套资金拨付,进行立项和物品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标工作;7月陆续配备物品设备设施,同时同步组织开展系列活动;12月完成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关于巩固提升100个,与新增项目统筹考虑、适时推进。

咨询电话:市妇联组织部  67188987

3.新增50个、提升50个“儿童之家”项目。

解读说明:“儿童之家”是以村、社区为依托,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为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的场所。《郑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2019年,在50个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儿童之家”,每所投入20万元,配备绘本图书、儿童桌椅、游戏设施、儿童玩具、电脑、电视等物品和设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各类适合儿童的服务活动,为辖区儿童尤其是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校外综合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呵护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对前期已建成的“儿童之家”中挑选50所进行巩固提升,每所投入10万元。

实施流程及时间节点:5月,向全市下发“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上报辖区“儿童之家”建设申报方案;7月,完成考察立项及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工作;8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始社会组织引进相关工作;9-10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物品、设施采购招标工作,同时陆续开展服务活动;11月,硬件设施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相关服务活动全面深入开展;12月,完成项目,开展检查验收。

咨询电话:市妇联儿童部 67185345

4.将儿童免费乘坐公交的身高标准由1.2米提高到1.3米。

解读说明: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儿童免费乘坐公交的身高标准由1.2米提高到1.3米”。全市1.3米以下儿童全部免费乘车。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市公交公司按照“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已于3月9日启动展开硬件制作,并实施逐车安装。目前,市内6373台公交车辆车内儿童免乘标线全部调整完毕。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 67171627

八、积极推动全民健身

1.新建改建城镇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0个、社区健身活动中心30个、农民体育健身升级工程240个,新增健身路径300条。开展全民健身百项赛事活动、千村百镇农民体育活动、“快乐家庭”体育活动。

解读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条例》,推进我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体育生活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一是动员全市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打造富有郑州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推动全民自觉健身、便利健身、科学健身和文明健身;二是加快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体育健身设施服务,确保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推进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国家中心城市和体育强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受惠人群:在行政村、城市社区及公共广场、公园、游园新建、改建提升能满足老、中、青、少不同层次人群运动、健身、休闲、娱乐的室内、外活动场地和设施,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场地保障和服务。建设内容包含健身广场、篮球场、门球场、健身步道、健身器材、棋牌室、乒乓球台、儿童乐园等。全市数百万健身爱好者,都可以对应自己健康条件适宜的健步走、武术、羽毛球、自行车、篮球等赛事参与其中。

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由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市体育局审核确定工程建设任务后进行组织实施。4月制定实施方案;5月-10月组织工程实施;11月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

咨询电话:市体育局 67887178。

全民健身活动方面:一是由体育局制定赛事(活动)方案计划,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根据赛事(活动)开展时间、背景、意义,制定赛事(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三是选配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任务部署会,做好赛事(活动)的具体筹备工作。四是根据赛事(活动)时间、地点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市体育局 67887182。

九、提升便民生活水平

1.建成公园、游园、微公园400个,市区新增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

解读说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郑州特色,大力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建设公园城市,打造生态宜居美丽郑州。按照《郑州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市区建成公园、微公园、游园400个,新增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是我市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大幅增加城市绿量,不仅为广大市民营造绿色、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而且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也将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受惠人群:新建公园、微公园、游园绝大部分选址于目前缺少公园绿地的地方,可均衡市区公园绿地分布,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服务周边广大市民的工作生活,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新建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增加城市绿量,确保城市新建区绿地率同步达标,满足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硬性指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

实施方式:按照“政府统筹、以区为主、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升级”为发展路径,抢抓冬春绿化的大好季节,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内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验收考评。新建公园、微公园、游园400个(其中市区360个,县市40个),2月底进场施工,7月底基本完成,9月底全面完成。新增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区新增绿地800万平方米以上,县市新增绿地200万平方米以上),5月底大头落地,11月底全部完成。

咨询电话:市园林局 67189509

2.连通提升生态廊道400公里。

解读说明:2019年全市重点对高速、过境干线公路、铁路沿线等进行绿化建设及提升提质400公里,市财政按照生态廊道每亩1.5万元、铁路沿线绿化每亩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通过绿化、美化、彩化,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生态走廊,把生态廊道建设成景观大道、生态大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的生活环境。

咨询电话:市林业局 67882832

2.建成投用便民服务中心50个。

解读说明: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为了全力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使广大市民享受到更为便捷的服务,共享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成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做到与安置房建设回迁工作同轨、与群众需求同步,不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品质。

咨询电话:市城镇办 67888530

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段广宇

联系方式:6718535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