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1-04 来源:市林业局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古树名木独特的时代作用,全国绿化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豫绿〔2017〕4号),郑州市绿化委员会按要求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通知》明确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公布全市古树、名木、古树群目录,明确现存古树名木4055株(古树3962株,名木93株),分35科76属324种,其中国家一级古树891株、二级古树915株、三级古树2156株;古树群26处,其中新郑市和庄镇枣树群16000株,新郑市孟庄镇枣树群20000株,登封市少林寺初祖庵、法王寺、会善寺等24个古树群共计5422株。

二、《通知》阐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增强广大市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通知》提出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具体要求。一是市、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对列入保护范围的古树名木,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具体养护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个人),加强检查指导,总结以往经验,落实保护措施;二是古树名木受害或长势衰弱,养护责任部门或单位(个人)要积极采取复壮措施,精心养护培植,并向当地绿化委员会报告,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四、《通知》明确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监管责任。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政府令145号),加大古树名木监管力度,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能,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制止、打击损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五、《通知》强调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台、电视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宣传,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成员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分工协作,形成古树名木保护的整体合力。

解读机关:郑州市林业局

解读人:郜学义  67882850

郑州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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