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为了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法制统一,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郑州市现行有效的117件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

本次清理工作的重点主要有:是否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是否符合郑州市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是否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各政府规章的实施部门先行梳理,提出初步建议;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全面审查、集中研究,对存在争议的重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和论证,对情况复杂的实质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审查意见。形成的清理结果经2016年2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郑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以废止决定形式进行公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19号)于2016年3月17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解读人:王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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