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21 来源: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为使大家更好的学习了解,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通知》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

(三)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出台《通知》的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0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等原则。

(二)关于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关于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失效等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4)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主要从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等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四)关于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宣传、加强跟踪问效、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四、《通知》的郑州特色

《通知》在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我市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总结。

一是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了重新明确。

二是将继续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目录季度备案进行了再要求。

三是对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进行了规定。

四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进行法制审核,扩大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覆盖面。

五是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强调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的工作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制定下发了《郑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郑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郑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措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韩恩华  联系电话:0371-6718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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