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市城管局

《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12月13日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7日经程志明市长签署,将于2018年2月1日施行。《办法》作为郑州市出台的首部系统规范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地方政府规章,都作出了哪些制度设计,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进一步深入解读该《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餐饮行业、食品加工业日益繁荣。据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统计,我市市区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的餐饮企业(含单位供餐)共2.5万余家,随之而来的餐厨废弃物管理问题也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我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项目刚建成、投入试运营,对全市餐厨废弃物产生缺乏准确的统计数值,按照国际通行的餐厨废弃物产生量估算标准,即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总人口数×0.1千克/人·天,按照《郑州统计年鉴》(2017)2016年“年末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郑州市市区户籍人口(不含流动人口)549.9万,每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已超过550吨。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郑州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之一,2017年7月,市政府通过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餐厨废弃物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解决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问题十分迫切,《办法》作为项目推进的配套工作,有必要及时制定出台,实现二者同步推进。

二、我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如何

2011年,郑州市被国家列为全国第一批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185号),该项目采取BOT建设模式,由中标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经公开招标,郑州市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西部项目,郑州侨联生物能源公司和江苏洁净公司联合体中标东部项目。

(一)西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选址在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生活垃圾处理厂内。日处理餐厨废弃物300吨,占地55亩。主要建设内容:预选、厌氧消化车间及配套设施,12月底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选址在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韩寺镇交界处,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日处理餐厨废弃物300吨,占地55亩。主要建设内容:预选、厌氧消化车间及配套设施,总投资11825万元,12月底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办法》出台后,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将有何不同

我市居民家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主要随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部分由家庭饲养家畜。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少部分随生活垃圾处理,剩余部分由部分企业进行收集处理,从业人数约300人左右,但覆盖范围较小。主要收集含油量较高的餐厨废弃物(火锅店、快餐店等产生的废油)。之前,市城管局对餐厨废弃物监管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法律依据,存在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办法》出台后,我市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将纳入规范监管轨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履行餐厨废弃物的全链条监督管理职责,确定管理标准,逐步理顺监管体制。

四、《办法》关于管理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适应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需要,同时考虑我市餐厨废弃物项目建设进度及其处置规模,《办法》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适用范围采取了动态化规定,以适应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实际管理的适时变动需要。《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为“本市实行餐厨废弃物集中管理的区域”,具体区域范围由市、县(市)、上街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该规定与《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五、《办法》关于监管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包括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多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管,管理难度较大,《办法》在总则章节中规定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监管体制,监管体系下沉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体制更加接地气儿。在第四章监督管理中列举了食药监、环保、畜牧、商务、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同时规定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和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监管部门之间实行无缝对接,形成监管合力。《办法》还规定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在线监测、投诉举报制度、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办法》还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财政补贴制度作了规定。

六、关于规划与建设有何特别规定

为统筹规划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办法》与《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衔接,在第九条规定市、县(市)、上街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规划,并纳入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同时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城市黄线实施保护。为保障全市餐厨废弃物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办法》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作了规定,在第十一条规定相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保障该社会公益项目的顺利推进。

七、《办法》设置特许经营的依据是什么

由于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办法》采取严格管控的方式。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5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通知》(郑政办〔2005〕1号)之规定,“郑州市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本市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办法》予以,明确我市的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办法》分别规定了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和特许经营程序,并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收集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作了明确,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形成封闭式链条,实行严格监管。同时列举了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八、《办法》都设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办法》与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相衔接,直接规定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按照立法技术,《办法》不再做重复性规定。《办法》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企业、处置企业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设定了处罚,对违反《办法》第二十条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设定了处罚。《办法》还规定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如何保障《办法》有效实施

市城管局作为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保障《办法》有效实施,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制定印发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相关工作推进方案,拟订了投诉举报、诚信体系、信息共享等制度。二、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定点服务单位取得联系,计划印刷单行本1.5万本、A4版400份,呈送相关职能部门,印发各县(市)、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并通过市局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办法》全文,做到广泛宣传。三、计划申请政府抽调相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建立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机制,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将2018年1月至6月作为工作推动关键时期,将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擅自从雨(污)水管道、沟渠等设施掏捞餐厨废弃物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列为执法重点,加强执法查处力度,从外围切断私拉乱运,倒逼餐饮企业上交餐厨废弃物,保证清运环节能收集到位。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韩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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