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市农委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郑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会上正式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18〕25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26号)两个文件。会议要求,七个配套文件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后抓紧出台,《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是七个配套文件之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为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参与乡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等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市农委牵头起草了《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完善,《若干政策》正式印发。

二、目的意义

《若干政策》的出台,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着力破解民营企业难题和问题,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郑州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迫切要求,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推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两个意见,对民营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涉及的工作进行再研究、再落实,确保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见底见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分7个部分,20小条。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完善农业农村用地保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参与乡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等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爬坡过坎、创新转型、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研究解决农业农村建设中的用地保障、融资贷款等瓶颈;坚持创新转型,促进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壮大;坚持融合发展,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坚持深化改革,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支持。第三部分,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及冷储项目、创建农业品牌、发展创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7个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第四部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乡村规划编制3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第五部分,完善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从完善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建立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快开展房地一体发证5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第六部分,增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从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农业类专项基金、完善地方金融支农体系3个方面给予金融支持。第七部分,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加大对民企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支持农业社会组织发展2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解 读 人:张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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