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郑州市复制推广兰考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9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郑州市复制推广兰考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11号)解读材料汇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豫发〔2019〕19号)关于“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普惠金融兰考经验”的要求,加大兰考试验区成果经验在郑州县域地区(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上街区,范围下同)的复制推广力度,深化巩固新密市、登封市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成效,有效提升郑州市普惠金融工作整体水平和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共同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充分学习兰考经验和总结新密、登封前期实践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市场主导、可持续发展,政策扶持、风险可控”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普惠金融发展需求,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构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身普惠金融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复制推广“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以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郑州县域地区复制推广以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以“普惠授信、信用建设、金融服务、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框架。一是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机构运转规范高效。力争实现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金融服务站村村全覆盖的目标。建设安全便利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优化城乡一体的支付结算服务,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二是风险分担缓释机制满足各类贷款产品需求,鼓励各金融机构依据特色产业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三是农户信息采集比例达到10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率达到80%以上,信息更新及时准确,金融机构普遍认可。四是金融服务满意度和金融服务可得性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金融风险整体可控。各县(市)及上街区要在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持续深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保障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县域信贷管理和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信用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各类主体的有效信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金融环境更加优化,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充分共享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果。

四、主要内容

郑州市开展普惠金融复制推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需要各县(市)建立的组织领导机构;复制推广工作重点内容;需要的政策支持和支撑保障体系。

五、适用范围

郑州市县域地区,具体为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

六、标准

统一标准(上街区除外)

七、期限

计划至2020年底,后续深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术语释义

(一)金融服务可得性:即辖区居民能够获得的金融服务高低程度,包含金融服务点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情况,服务终端的互通性和每万人拥有的借记卡数等指标。

(二)涉农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三)信用建设:主要反映在个人、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情况。

九、其他

十、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郑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解读人: 黄家兴 67187970    韩其耘 6908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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