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2019〕54号)精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文物局研究起草了《郑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依据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文物保护利用累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0多次,出席文物领域重要活动40多场,考察文物博物馆单位60多家,一些重要的外事活动也安排在一些文博单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代文物事业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这在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中国各类博物馆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要让博物馆的丰富馆藏都活起来;要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的力量,传承好红色基因;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这一重要文件正式公布,对于全国文物行业,对于地方党委和政府,都是翘首以盼的一件大事。这个文件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2019年10月24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2019〕54号),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加强新时代全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市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点支持的六大遗址片区之一、世界历史都市联盟会员城市,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文物分布密集型城市。目前,拥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12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3处89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不可移动文物近万处,先后入选“中国20世纪100项重要考古发现”4项,“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14项。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价值作用,对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于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对于坚定文化自信、扩大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文物事业快速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但当前,面对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赋予文物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仍需加强;一些县(市、区)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资源合理活化利用不够,传承传播能力亟待增强,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亟需创新;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文物数量逐年增加,文物保护管理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匹配。破解影响文物事业持续发展、制约文物作用更好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资源优势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深化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广泛传播,有效发挥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经济发展等社会作用;加强引导鼓励和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动力。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领域改革加以完善。

2019年3月28日,《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郑办﹝2019﹞8号)中将出台《郑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作为第23个重要文件之一。我局随即成立专班,全面梳理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系统分析我市当前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主要瓶颈问题,剖析问题形成原因,草拟了《郑州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初稿。6月、7月先后2次征求了市直各文博单位和各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方案》内容,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11月,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并征求了相关2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12月9日,局党组再次召开扩大会议,围绕11个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并对提出的9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形成呈审稿。

二、《方案》主要目标任务和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方案》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河南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和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明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以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为牵引,坚持依法保护,坚持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建设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展示,让文物活起来,促进中原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引领和支撑。

提出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是:我市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共十二项:

一是打造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以“中华源、黄河魂”为主题,以“一带三核”(即打造黄河文化带和“天地之中”文化核心展示区、黄帝文化核心展示区、郑州商都文化核心展示区)为抓手,建设黄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和黄河文明博物馆等一批精品博物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举办世界大河文明论坛,建设国家黄河历史文化展示主地标城市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二是传播推广文物价值。适时将文物普法教育和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和干部教育体系,完善中小学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完善博物馆布局,公布一批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博物馆基地。编制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历史和时代价值。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是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改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现状。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和革命文物数字博物馆,利用革命旧址、名人故(旧)居,规划建设革命文物红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组织开展重大节庆革命文物宣传活动,讲好郑州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四是构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编制郑州全域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及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规划,加大“四大历史文化片区”文物保护力度,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监测,编制大运河郑开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推进纳入国家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重点推进郑韩故城、郑州商城、大河村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青台遗址公园、双槐树遗址公园建设。积极支持新密魏长城纳入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

五是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三年100处以上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和100家以上各类博物馆建设,打造城市重点文化地标和“会客厅”。重点加强郑州运河遗产博物馆、郑州纺织工业遗址博物馆、郑州樱桃沟早期人类起源遗址博物馆建和南水北调博物馆及相关行业博物馆建设。加大对博物馆扶持力度,对创建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或荣获国家级考古新发现、精品陈列的博物馆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奖补。

六是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督察。强化落实各级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和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文物保护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责任清单,健全文物案件、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和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七是健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规定,推进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依托郑州市文化遗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探索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实施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八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深化推进文物考古前置改革,加强文化遗产空间规划研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各类空间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构建不可移动文物动态保护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探索文物保护与生态建设、文化产业、市民休闲、旅游服务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新模式,促进文物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九是加强文物交流合作和科技支撑。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文物科技保护领域的合作和“中华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国家项目,加强与高等高校、科研院联合开展文物考古、博物馆领域课题研究攻关,提升文物的科技保护水平。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依托青台遗址建设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中国丝绸博物馆)郑州工作站,推进东赵遗址数字化遗址公园建设,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是创新人才机制。严格执行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文博事业队伍,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博专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强与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郑州文物领域专家智库,实施郑州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

十一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强化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职能,提升文物保护管理能力。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依法配置文物保护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加强文物保护日常巡查管理。

十二是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县级政府支出责任。对中央、省、市级财政下达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要求各地按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挪用截留项目资金。探索研究文物资源密集区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鼓励政策。

第三部分: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促落实,要求各级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文物改革目标和任务,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适时修订完善我市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及相关配套规章,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目标和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推动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是打造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擘画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为黄河治理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郑州是黄河文化的核心地区,郑州地区是黄河沿线文物分布典型密集区,在华夏文明起源中和黄河文化主干文化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核心地位。主动融入和服务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既是郑州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千载难逢的机遇。立足我市在中华文明中的突出价值和黄河全流域核心示范区的重要地位,按照以省、市确定的“中华源、黄河魂”为主题,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以“一带三核”(即打造黄河文化带和“天地之中”文化核心展示区、黄帝文化核心展示区、郑州商都文化核心展示区)为抓手,建设黄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和黄河文明博物馆等一批精品博物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举办世界大河文明论坛,打造展示黄河文明重要窗口和国际级的黄河文明寻根胜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观光体验目的地,建设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引领和支撑。

二是构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目前,郑州拥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3处89项,数量居八大古都第2位、黄河沿线9省会城市第1位。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要把郑州打造成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要求,积极编制郑州全域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及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规划,重点推进郑州商城、郑韩故城、大河村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大“四大历史文化片区”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展示,推动全市文物资源格局化、片区化整体保护,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精神要求,编制大运河郑开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纳入国家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支持新密魏长城纳入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打造文旅融合全国经典研、学、游品牌城市。

三是创新文博队伍人才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和创新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推进文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文博人才队伍,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促进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博专业高层次人才,必要时可按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文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可实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加强与中国社科院、北大、郑大、河大等高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郑州文物领域专家智库,实施郑州市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加大文物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四是如何克服文物系统人少事多的现实矛盾

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任务相当繁重,随着文物领域改革任务逐步推进,文物每年登记总量在大幅度增长,而对文物部门来讲,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挑战也越来越大,这就需要一方面要加强机构编制的建设,及时充实相关人员。8月19日至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敦煌莫高窟视察时,再次强调要加强世界遗产管理、文博机构队伍建设、文物科技工作等具体要求。中办、国办和和河南省政府出台的文件中也都专门提出了要求,除了充实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力量以外,对于各级加强文博单位机构编制队伍也都提出要求。恳请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给予重点考虑和解决。同时,在持续加强文博单位现有力量的能力提升基础上,借助先进信息科技力量,加强对田野文物的监管,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另外,鼓励社会力量和广大志愿者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来,全面提升全领域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文物治理能力。

五是《方案》突出亮点和勾画今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点

明确了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主要任务、政策举措和实施保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对全面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精神作出的整体部署。文件的突出亮点,就是把新时代文物工作、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放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中来推进,既是大势使然,也是使命所在。

《方案》内容多、亮点多、政策突破多,工作抓手也多,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全方位制度性供给,也体现了新时代我市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概括为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四项支撑”。即突出“四个重点”:第一,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要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和文物价值传播体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第二,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坚守文物安全底线,要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建设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家黄河文化主地标、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第三,坚持文物保护利用并重,实施“双百工程”,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要在激发博物馆活力、鼓励社会参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开辟新路;第四,积极参加国家沿线国家在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及文物科技保护领域的合作和“中华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国家项目和交流合作,要在援外文物保护工程、联合考古项目和文物外展上打造中国品牌,形成中国方案,增强中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强化“四项支撑”,就是:加强文物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中明确的12项主要任务,每一项都包含很多内容,接下来就要靠具体的细化和责任分解,需要持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2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汇集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把任务分解落实好。同时,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围绕明确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确保《方案》中的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市文物局

解读人: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生刚 

联系方式:6718921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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