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芦村河遗址等1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6 来源:市文物局

一、背景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经省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分别由所在地省辖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和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公布了1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为两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芦村河遗址、原武温穆王壁画墓,8处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小魏庄遗址、马固宗祠和关帝庙、庙沟遗址、柳沟碑刻群、前士郭遗址、孙坡遗址、三十里铺遗址、日军侵华飞机场。

三、适用范围

本次公布的1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芦村河遗址位于二七区,原武温穆王壁画墓位于荥阳市,小魏庄遗址位于管城区,马固宗祠和关帝庙位于上街区,庙沟遗址、柳沟碑刻群、孙坡遗址、三十里铺遗址位于中原区,前士郭遗址位于新密市,日军侵华飞机场位于登封市。每处文物保护规划均由其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市文物局

【解读人】:郑州市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 张翼

【联系方式】:67189317(办)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