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公布了《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分析了我市空气质量现状与问题,提出了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路径的重点任务措施,拟定2028年除臭氧外其他5项因子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35年臭氧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现空气质量6项因子全面达标,是环境治理纲领性文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郑州市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近年虽然采取了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但目前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NO2和O3仍存在超标现象,属于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要求,我市作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到2028年,PM2.5、PM10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CO、NO2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到2035年,臭氧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

三、主要内容

依据郑州市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大气污染排放特征及区域敏感性分析,紧密围绕环境保护为绿色发展服务的理念,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环境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路径的重点任务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建设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主要包括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电力行业结构调整、构建清洁取暖体系、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低碳建筑等6项子任务。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主要包括科学规划城区功能、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控制落后低效过剩产能、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6项子任务。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升级。主要包括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治理、全面提升锅炉烟气排放标准、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等5项子任务。

四是推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大幅削减VOCs排放。主要包括加强VOCs企业源头控制、全面加强无组织管控、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重点行业VOCs达标整治、加强生活源VOCs排放管控、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等7项子任务。

五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主要包括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大力淘汰老旧车辆、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油品质量升级与监管等8项子任务。

六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规范堆场扬尘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矿山粉尘防治、推进绿化碳汇工程等7项子任务。

七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应急管控能力。主要包括实施季节性污染排放调控、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等4项子任务。

八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主要包括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强化监测数据质控能力、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加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加强执法监管能力等6项子任务。

四、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李孟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长)

刘  洋(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    

联系方式:67189286、678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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