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市城管局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郑政〔2019〕7 号)已经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9 年3 月12 日起施行。现对《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需要。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停车位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稀缺资源。据统计,我市当前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主城区现有停车泊位约135.7万个。我市正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需要通过制定《规定》,完善配套停车场的统筹规划与建设管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停车资源共享,优化停车服务措施,营造方便快捷的停车条件和交通环境,切实缓解城市发展中的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安全、有序、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秩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硬件环境要素之一,而满足城市发展中的停车需求问题,是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立足我市实际,需要通过制定《规定》,理顺停车场的管理体制、规范完善管理制度,科学设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法规环境,依法依规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着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声。近年来,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涉及到停车场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议案和提案越来越多,尤其是省政协委员刘哲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关于停车场设施方面的提案,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客观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和期盼,需要在地方法规层面将停车场管理制度和措施尽快落地,回应群众呼声,改善民生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在停车需求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适应城市管理新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建设和发展,对城市管理方式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停车场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领域,需要统筹编制系统性的停车场专项规划,统一停车场的配建标准和设置要求,规范停车服务与收费等。同时,随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相对应的停车场管理体制发生较大调整;随着郑州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互联网+的智能化停车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相应的停车场管理方式需依法依规进行创新发展,以上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规定》予以加强和规范。

综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规定》是必要的。

二、主要依据和参阅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4.《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同时参阅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学习借鉴了北京、广州、南京、西安、宁波、秦皇岛等地关于停车场方面的法律法规经验。

三、需要说明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管理体制

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事关广大群众人居环境的改善社会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规定》在纵向体系方面明确市政府组织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明确了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规定由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停车场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管理并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等。在横向管理方面,《规定》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精神保持一致,明确由城管部门作为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在相应条款中规定了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全面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二)关于规划建设

为统筹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停车场,《规定》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区域布局、设置规模、建设时序等;规定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建设时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停车泊位数量等。《规定》还明确了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建设项目停车场的配建标准及“五同时”制度作了规定;明确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不符合配建标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停车场设施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置作了规定。

(三)关于管理措施

在行政监管措施方面,《规定》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要制定全市停车管理服务规范,建立停车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的巡查检查制度。《规定》还明确将车辆停放秩序纳入路长制责任范围,实行路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综合治理力度。在经营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模式,规定了停车场经营备案制度、停车服务收费方式、利用退让红线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的管理等。《规定》还设专章分别对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使用、撤销及损毁、妨碍、破坏停车泊位的禁止行为,非机动车的停放场所设置、停放行为规范、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机制及其日常管理责任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停车服务

为促进智慧郑州建设,《规定》明确鼓励和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规定要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与各区停车场数据互联互通,并实时更新数据信息,推广智慧停车服务。为规范停车服务,《规定》对停车场经营者关于停车场设施配置、标志标线、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智能管理等事项作了具体规范;对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有序、规范使用停车位及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等作了规定。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方面,《规定》明确了市城市管理部门、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工作中的具体措施;鼓励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住宅区等将其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停车服务,充分提高现有停车资源使用效率,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解读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管处

解读人:康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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