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起草说明
制定目的: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制定依据: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制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解读文本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郑政文〔2019〕6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解读提纲:该《意见》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构建综合治理体系;第三部分是有序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第四部分是加强运营安全管理;第五部分是强化公共安全防范;第六部分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第七部分是完善保障措施。
解读形式:文字阐述
解读渠道: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背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9〕13号)
目的意义: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目标任务: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主要内容:明确市直各相关单位和运营企业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立法工作,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标准体系;明确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各阶段工作流程;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制度和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强化关键设施设备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做好公共安全防范和协同共治;提升轨道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综合政策扶持力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任务单位及实施主体,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
术语解释:无
解读机关: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宝太
联系方式:6717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