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市城建局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提出的“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徐书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高质量推动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更好地做好历史文化传承,助力乡村振兴,提出《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意见》。

二、总体框架

《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保护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九个方面内容:一是认真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和建档工作。二是科学修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三是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及山水格局保护。五是加强传统建筑保护。六是加强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七是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八是实施特色产业培育。九是加强传统文化资源的弘扬和利用。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狠抓责任落实。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四是加强技术保障。五是开展示范引领。六是强化监督管理。七是做好宣传引导。八是坚持退出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传统村落试点村名单的确定。为充分发挥县(市)的主体作用,试点村(5个)由各县(市)政府从前五批被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中择优选取上报,并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确定。

(二)关于传统村落补助资金的说明。为切实做到保护好、修缮好、利用好,并按照市委徐书记“不求数量、要讲质量”和“先抓好典型、再扩大范围”的批示要求。目前我市共8个中国传统村落、16个省级传统村落,其中3个中国传统村落已分批分别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7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分批分别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80万元,其他村落正在陆续申请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文件要求,我们提出市级落实补助资金,结合市财政局意见,提出“市财政拿出4000万元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三年列支,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2020年开始列支2500万元根据专项规划资金需求按比例补助5个试点村落的保护发展,剩余资金按照平均每村不超过150万元的标准对其他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进行补助”。为了发挥县(市)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县(市)的保护责任和意识,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调研,在中央、省、市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其余资金由县(市)自筹。

(三)关于补助资金使用用途的说明。为了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市级补助资金主要传统村落内民居修复、历史环境要素修复等工作,都是用于根本性保护项目,不得用于开发等其他项目。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城建局

解读人:范永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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