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等9个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组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20号)精神,为加快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提供重要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

二、内容总体框架

全文包括两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共包含59个主项,101个子项,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四个阶段各子项办理的实施主体、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名称及法律依据、承诺办结时限和费用收取明细等。

第二部分为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出让类、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35-500千伏电网工程、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公路工程类、社会投资类(出让类用地)、社会投资类(划拨类用地)、水利工程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等九大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详细列出四个阶段审批主流程事项和并联审批事项,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和办结时限,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操作指导和依据。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一)较去年改革成果的变化之处

一是“全要素”编制事项清单,实现事项再精减。对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清单》,将我市审批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事项名称、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核心要素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原事项清单中122个事项重新归类合并,凡不符合改革要求的事项一律精减,共梳理出主项59项子项96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梳理合并办理事项10项;二是转变管理方式事项2项;三是调整时序事项3项;四是取消事项4项,其中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的取消,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和加分项;五是下放事项7个主项19个子项。有11项事项与主流程事项关联度不高以及不属于高频事项等原因不再列入清单。另外,根据省工改办要求和权限下放情况,增加事项4项。精减后,事项精简率达20%。

二是“全覆盖”梳理申报材料,实现材料再精减。按照“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要求,对工改涉及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了全覆盖梳理,将材料从去年的518项压减至381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律清理,与全程网办的要求不相符的一律进行优化。对提交的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息共享形式获得,共梳理出160件材料;二是通过部门协作或内部获取形式获得,共梳理出23件;三是由申请人提交,共梳理出198件;四是由以前的依申请转变为窗口直接核发。优化后,企业申报材料精减率达59%。

三是“全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时间再精减。通过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压茬审批、豁免审批、告知承诺等操作办法,分类修改了8类审批流程,再造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审批流程。原先用时最长的社会投资类(划拨用地)建设项目由74天压缩至54天;现在用时最长的是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由73天压缩至61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查及审批时间分别由20、7个工作日压缩至13、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审批流程是省工改组要求全省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我市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合并审批阶段的方式,将办理限时压缩至22天。

(二)适用范围

郑州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适用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组

解  读  人:王萍、马伟科

联系方式:675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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