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市财政局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以下称《意见》)精神,设立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人才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积极促进郑州市人才引进,充分释放和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分五章,16条。第一章总则,明确“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的定义、适用范围及使用原则。第二章责任分工,主要说明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主管部门、财政局的职责分工。第三章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第四章监督检查,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开发区、区县(市)对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要求,并对人才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规定。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适用范围

“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专项、科技领军人才支持专项、产业骨干人才支持专项、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名师名医名家支持专项及用于“黄河人才计划”的其他相关支出等内容。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财政局

解 读 人:刘巍巍

联系方式:6788603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