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2 来源:市委改革办

一、起草背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豫政〔2021〕9号)文件于2021年2月9日印发。切实做好省级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用足用好省级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确保省级下放权限事项逐项承接落实到位,由市委改革办牵头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强化思想认识,制定承接方案,完善相关措施,完备承接条件,确保省政府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红利,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起草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豫政〔2021〕9号)。

四、涉及范围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五、主要内容

1.目标要求。增强主体意识,制定承接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省政府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

2.重点任务。

一是各承接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项逐条认真研究,尽快熟悉下放事项的工作要求。

二是各承接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分解的目标任务,在与省对口部门充分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专项承接落实工作方案,细化相关责任分工和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项目化推进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

三是各承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上级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定期研判承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对口省直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四是各承接部门要根据承接事项实施的需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尽快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做到权责明确到位、业务培训到位、规范运行到位,实现权限事项下放后平稳过渡和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是市委编办要及时调整承接部门的 “三定”职责清单,市政务办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调整相应的监管事项目录。

3.时间节点。2021年3月15日前制定专项承接方案;3月底前做好上下对接,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并组织业务培训;4月10日前调整相应权责清单,各项权限承接到位、正常运行;4月中下旬,配合省里做好权限移交督导评估。

4.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宣传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内容。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委改革办 

解 读 人:赵利花

联系方式:6718581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