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权责清单(2021年)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上级简政放权情况,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编制了《郑州市权责清单》(2021年),并经市司法局法制审核,以郑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权责清单(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行政权责主体

推行权责清单的主体包括: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党委部门和其他组织共54个部门。

三、纳入清单的权责事项范围

权责清单从10个类别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编制,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

四、权责事项的设定依据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逐项对各权责事项认真梳理。对予以保留的行政权责事项,设定依据严格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及国务院决定。没有上述依据的权责事项,原则上做取消处理。梳理细化部门现有行政权责事项名称,包含主项、子项、业务办理项名称。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通知》涉及54个部门8004项权责事项,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二是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执行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三是对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要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六、印发《通知》的目的

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规范郑州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郑“放管服”组〔2019〕10号)规定,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上级简政放权情况下,及时梳理各行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有效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争权诿过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部门行政效率,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郑州市发展环境。 

解读机关:市政务办  

联系人:贡慧阳  675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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