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1 来源: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3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2022〕12号)等文件提出了“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作,制定了《郑州市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满足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基本康复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其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制定了任务目标,提出从2022年4月1日起,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每人每月提供100元补助,不断改善患者的康复条件,满足其基本康复需求。三是明确了救助对象的条件为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持有《低保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康复救助。四是强调了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健全组织机构、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宣传动员。五是明确了资金管理措施。全市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补助资金由郑州市财政负担、由区县(市)残联负责组织发放。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跟踪调查,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落实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救助工作安排好、组织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要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加强各种工作资料、个人信息的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研究工作办法,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救助政策,提升服务质量。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解 读 人:李  敏

联系电话:0371-6718517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