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市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共批准38家,其中河南省2家,分别是郑州市和安阳市。示范城市的获批,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事业从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成功跨跃。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就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要求:要优化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由市政府印发,并报省、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时要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落实相关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示范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内容。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三是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四是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五是强化知识产权高效能服务;六是强化知识产权要素供给。

第三部分,重大工程:共9项,一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二是对标质量强市建设,实施商标品牌示范建设工程;三是营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区域合作共赢,实施沿黄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工程;五是聚焦产业发展导向,实施专利导航应用促进工程;六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工程;七是助推企业进位升级,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八是依托两个审协中心,实施龙子湖知识产权智慧服务高地建设工程;九是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

三、实施《方案》意义

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2017年5月,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出台了《郑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方案(2017-2020)的通知》(郑政文〔2017〕208号)。同年7月,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先后出台了《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政策,极大推动了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对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便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强市方案》的实施,对于相关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形成了工作动力和压力,有利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同时,对于我市知识产权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郭杰

联系方式:0371-671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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