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和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豫政〔2021〕43号)目标任务,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实现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目标明确、对象精准、路径清晰、保障有力,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文件。

二、起草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54号)

《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豫政〔2021〕4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8个章节和2个附件。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将我市城市更新类型确定为:提升居住品质、盘活低效资源、提升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功能、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城市韧性和其他市政府认定的城市更新类型,鼓励统筹区域内多种类型项目,实施片区更新。确定实施原则,以及市区两级政府和各部门职责。

第二章为城市体检。落实住建部“无体检不更新”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为城市更新提供指引。

第三章为规划和计划。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作为我市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基础,明确了编制主体、内容等。

第四章为实施要求。对我市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五章为实施过程。明确了实施主体确定方式、实施主体主要权利义务;明确物业权利人的概念;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核流程;经审批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行政审批、监管、验收、融资、财税支持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重大和跨区域的城市更新项目,可由市政府统筹组织。

第六章为更新政策。从资金、规划、产业、产权等方面制定了12条支持政策。如组建郑州市城市更新发展基金;允许对城市更新项目各类规划指标予以优化,对提供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等项目,可予以规划指标支持;对既有建筑规划指标不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应按照“较实施更新前综合有所提升,单项更新指标不低于现状的”总体要求,予以优化;提出探索既有建筑用途转换;明确对通过局部拆建、保留修缮、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功能转换等方式开展的部分项目,不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鼓励就地、就近购买存量房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可开展专项消防设计,确保消防安全。

第七章为保障措施。从制度保障方面提出了6条意见,包括成立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细化支持政策、加强宣传、加强考核、加强过程监督等。

第八章为其他。明确了文件的有效范围和时间。

附件1为城市更新土地规划相关支持政策,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处置、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和土地出让金分配三个方面,提出了9条支持政策,明确政策应用范围。

附件2为城市更新项目入库流程,对城市更新项目建立了“三库”制度(种子库、储备库、项目库),项目经“双评双公示”(区级评审公示和市级评审公示),最终经市政府审定后方可发布。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李博

联系电话:0371-6718891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