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为统筹谋划全市2023年度政府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市司法局按照地方政府立法程序组织编制了《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草案)》,经2023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过程

(一)公开征集。2023年1月9日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发送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有关事项。期间共收到9个单位申报的11个立法建议项目。

(二)集中座谈。2月9日,组织相关申报单位召开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座谈会,对申报项目的立法必要性、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立的主要制度和相关管理措施以及项目推进情况等内容予以说明,对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形成《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

(三)研究论证。将征求意见稿呈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征求意见,并再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形成草案,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内容

经研究审议,郑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政府规章7件,划分为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一)正式项目(2件)

(1)制定《郑州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由市人社局作为起草部门,拟定2023年8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围绕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范围及服务事项、一卡通服务如何更加高效便民等方面开展政府立法活动,推动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制定《郑州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作为起草部门,拟定2023年11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结合职能部门在网约房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存在的治安隐患,从政府立法层面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治理违法乱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网约房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调研项目(5件)

(1)修订《郑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由市资源规划局作为起草部门;

(2)制定《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由市文物局作为起草部门;

(3)制定《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作为起草部门;

(4)制定《郑州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作为起草部门;

(5)制定《郑州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由市资源规划局作为起草部门。

上述立法项目确有立法的必要性,但立法条件尚不够成熟,相关实质性法律制度需进一步研究论证,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立法调研,调研情况及成果作为研究下一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的参考依据。

三、计划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郑政办〔2023〕23号)由市司法局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立法计划的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按计划落实立法主体责任,做好所承担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具体工作,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司法局

解 读 人:李艳艳

联系方式:0371-6718599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