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持续培强基本养老服务公平性、可及性,统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在落实国家和省清单的基础上,我市对2023年3月已公布的清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及支出责任等,拟定了新的《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对《清单》背景依据、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正式发布,内容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2023年7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公布的《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三大类20个服务项目,在国家清单基础上增加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康复辅具适配和医疗救助”等4个服务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相关要求,切实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目标要求,在落实国家和省清单的基础上,除“长期护理保险”需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外,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增加了“银发顾问、日间照护服务、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证服务、法律诉讼服务”等6个服务项目,内容涵盖三大类25个服务项目。

二、起草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省领导在郑州养老服务专题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照国家、省《清单》内容,积极与省厅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对标对表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确保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我市《清单》中。二是主动征求和采纳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先后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2023年6月29日征求了17个相关局委意见,其中,11个单位反馈意见,5个单位反馈无意见,1个单位未反馈;8个单位反馈的意见全部采纳,3个单位反馈的意见部分采纳。7月19日第二次重点征求了13个相关局委意见,10个单位反馈无意见,2个单位反馈意见4条,采用4条,1个单位未反馈。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涵盖3大类25个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物质帮助部分。共涉及14个项目,主要涵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津贴、最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救助、医疗救助、银发顾问服务、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公证服务及法律诉讼服务等内容。二是照护部分。共涉及10个项目,主要涵盖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家庭养老支持服务、优抚供养、康复辅具适配、优先享受机构养老、照护服务等内容。三是关爱部分。共涉及1个项目,即探访关爱服务内容。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民政局

解 读 人:刘傲雪

联系方式:0371-6717655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