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环委办工作安排,2023年我市已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工作,转入排污口分类整治阶段。为有效指导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第三项第七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函》(环办执法函〔2021〕13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3〕2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号)、《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清水入黄河”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包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制定分类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有效规范和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安全生产、多方协同”的原则。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和群众切身利益,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做好统筹,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

(三)整治范围和目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2023年4-6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以黄河(段)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包括河流两侧10公里范围内的工业聚集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排查信息上传生态环境部系统平台。经审核确定,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69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范围涉及巩义市、荥阳市、上街区、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黄河流域“清水入黄河”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函》《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是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有关要求,结合排污口问题情形,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对符合“依法取缔”情形和已废弃的排污口采取拆除、封堵等取缔措施,对符合“清理合并”情形的采取清理取缔、清理合并等措施;对符合“规范整治”情形的,采取清理通道、整治管网、雨污分流、规范建设等措施实施整治;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树立标志牌、设置监测采样点等,通过实施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实现排污口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市)、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落实排污口整治工作。对整治完成的入河排污口,分类分批开展整治工作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进行再溯源、再整治,符合条件的,验收后按要求上传系统平台申请销号;三是通过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及档案,记录入河排污口及排污单位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结合“河长制”,开展日常巡查,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推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有效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推动排污口整治任务落实见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推动责任落实、引导公众监督、加强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区县(市)政府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对辖区工作进行整体统筹协调;二是建立职能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辖区职能部门协调开展工作;三是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抽查复核,推动责任落实;四是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五是鼓励探索开展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智能化水平。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解 读 人:轩炜炜

联系电话:0371-6717400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