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5〕24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现对《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0号)等。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聚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尽可能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涉企行政检查质效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二)涉企行政检查范围
涉企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检查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对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强制性了解、核查和监督的行为。
(三)主要任务
1.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规定等审查同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报请本级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2.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公布行政检查标准。要开展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事项数据同源、统一管理、动态更新。3.科学制定抽查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精准监管,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一般不得同步布置“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4.优化行政检查方式。落实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经营规范情况等采取差异化精准监管,合理确定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抽查比例。5.规范入企检查程序。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作行政检查审批表并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入企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行政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需要企业进行整改的,要明确整改内容、标准和时限,做好复查工作。6.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符合监管的客观需要,经评估确需部署的,要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坚决杜绝重复、拆分、多头、轮番、长时间开展专项检查。7.加强行政检查统筹。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现重点领域综合监管全覆盖,并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8.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帮助企业防范化解违法风险。9.依托数智赋能,推动行政检查数据“一网通享”。各级各部门要依托数字技术赋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积极配合使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互联互通相关要求,解决数据重复录入问题,深化行政检查大数据运用和预警分析。10.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实施乱检查行为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予以严格追责。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宣传引导,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内容,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树牢服务意识。(三)抓好督促落实。要将规范管理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政府督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司法局
解 读 人:赵文涛
联系电话:6718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