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范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提高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合理利用水平,高质量保障服务各行业发展合理空间需求,结合郑州实际,我市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的意见》(郑发〔2025〕5号)的配套文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号)要求建立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各领域的发展。本次《办法》的出台,是从制度上规范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加快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对于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支撑作用,提升全市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第(三)、(五)、(十一)、(十二);(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第二之(三);(三)《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第二之(一)、(二);(四)《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号)第二之(三)(七);(五)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南省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豫规委办文〔2023〕5号);(六)《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的意见》(郑发〔2025〕5号)第二之(五)。
三、制定过程
市资源规划局于2024年2月启动了《办法》制定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示、专家评审等环节,吸纳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1月9日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公布。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五章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概念界定、适用范围以及各部门职责。第二章目录清单管理,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责任主体、动态更新、增补申请程序,并强调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的重要性。第三章编制审批,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职责、编制技术规定、编制单位要求,明确了专项规划报批前应履行部门审查、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初步审查、市政府联审联批会审议等相关程序和审查审议要求,以及批复后数字化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第四章规划修改及维护优化,主要明确经批复的专项规划确需修改和维护优化的情形和修改程序,其中确需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专项规划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报批,维护优化方案随详细规划批复后生效,修改或维护优化后的专项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更新。第五章实施管理,主要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组织编制部门对专项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责任,明确施行日期。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吕锐
联系方式:0371-6887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