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次解读对照核心内容,深入解读修订背景、各环节实施举措、具体要求及预期效果,助力全面理解《预案》的核心内涵和实践导向,推动《预案》落地执行。
一、修订背景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我市对2022年版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
二、主要内容解读
《预案》共分为9大章节,围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流程展开,明确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等核心内容,每个环节均明确了实施主体、操作流程、具体举措和刚性要求,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规范推进。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健全架构,明确权责,凝聚合力
本章节详细明确了市级组织指挥体系的构成、各层级职责及分工,破解以往应急处置中“指挥不畅、权责交叉、协同不足”的问题。
1.市级组织指挥体系构成:明确由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专家组、现场指挥部组成,其中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在省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协调工作,形成“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指挥格局。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成员涵盖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供电及通信企业等20余家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人员。明确其8项核心职责,包括统一领导应急工作、决定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贯彻落实上级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指挥处置Ⅲ级事件、配合处置Ⅱ级以上事件等,确保指挥权集中、职责明确。
3.市轨道应急办:作为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的下设机构,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主任,承担日常工作,为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提供保障。
4.8个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明确成立综合协调组、客流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保卫警戒组、交通管制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逐一明确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细化核心职责,确保各环节处置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5.专家组:由轨道交通线路、车辆、供电、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必要时聘请消防救援、卫健等专业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处置的科学性。
6.现场指挥部: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其指定,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省前方工作组成立时,服从其统一指挥,确保现场处置与市级指挥无缝衔接。
预期达成效果:通过健全完善的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层级、各单位、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应急指挥格局,避免权责交叉、推诿扯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启动指挥体系,各成员单位、工作组迅速响应、密切配合,凝聚应急处置合力,为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前置防范,规范流程,快速响应
本章节聚焦突发事件“事前防范、事中报告”的关键环节,细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的具体要求,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1.监测和风险分析:明确运营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双重监测责任:运营单位需建立健全运营监测体系,加大对线路、车辆、供电、通信等设施设备及客流、保护区安全的监测力度,定期排查隐患、开展风险评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监督监测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监测本业务范围内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运营单位自主监测、政府部门监督指导、各单位协同联动”的监测格局。
2.预警:分为预警分级及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和解除三个环节。一是预警分级与发布,按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运营单位需及时研判风险,向内部岗位人员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市轨道应急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运营单位告知预警信息。二是预警行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根据预警情况,部署监测、研判、防范处置、应急准备、安全保障、舆论引导6项措施,如运营单位增加监测频次、排查设施设备故障,对大客流采取限流、临时封站等措施,启动地面公交接驳预案。三是预警调整和解除,预警发布单位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风险解除后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相关措施。
3.信息报告:明确报告程序、时限、内容和值班电话,形成规范的信息传递流程。一是报告程序,运营单位为第一报告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核实研判,15分钟内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轨道应急办,同时通告受影响乘客和单位;市轨道应急办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1小时内书面报告。二是报告内容,明确需包含事件时间、地点、起因、后果、人员伤亡、已采取措施、联系方式等6项核心要素,确保信息全面、准确。三是值班保障,公布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和传真,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预期达成效果:通过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各类风险的精准监测、科学研判和及时预警,提前防范化解风险,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通过规范信息报告流程和时限,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准确传递,为指挥部门研判形势、制定处置方案、启动应急响应提供精准依据,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处置效率,为应急处置争取宝贵时间。
(三)应急响应:分级处置,细化流程,科学应对
本章节是《预案》的核心环节,详细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先期处置、启动与调整、响应行动、响应措施、区域联动和响应终止等内容,新增停运熔断机制,细化分级处置要求。
1.先期处置:明确运营单位为第一响应单位,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开展营救受害人员、疏散安置受威胁人员、封站停运等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新增停运熔断机制,针对暴雨、火灾、结构坍塌等预测难度大、危害广的突发事件,明确停运熔断的技术指标、关键阈值和处置流程,在运营单位研判达到条件时,果断采取封站、甩站、停运等措施,提升停运决断效率,快速控制事态。
2.响应启动及调整:一是响应分级,与事件分级对应,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明确初判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较大、一般事件由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二是启动条件,逐一明确四个等级响应的启动情形和决定主体(如Ⅳ级响应由副指挥长决定,Ⅲ级及以上由指挥长决定),涵盖事件等级、上级响应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确保启动有据可依。三是响应调整,明确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重要时段时可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事态发展调整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
3.响应行动:按响应等级细化具体行动要求,Ⅳ级响应重点做好值班值守、信息上报、力量集结等工作;Ⅲ级响应增加指挥长会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集中办公、成立现场指挥部等内容;Ⅰ、Ⅱ级响应重点做好前期处置、配合上级指挥、请求支援等工作,确保不同等级响应的处置力度与事件危害程度相适配。
4.响应措施: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可采取8项核心措施,涵盖人员搜救、现场疏散、乘客转运、交通疏导、医疗救援、抢修抢险、维护社会稳定、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每一项措施均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如人员搜救由抢险救援组牵头,联合专业力量开展;信息发布由新闻宣传组负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严禁擅自发布和编造虚假信息),确保处置工作全面、有序、精准。
5.区域联动与响应终止:跨市域事件按跨区域联动机制执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威胁消除后,由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防止次生、衍生事件,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预期达成效果:通过分级分类的应急响应机制和细化的处置流程,实现突发事件的精准处置、科学应对,避免处置混乱或处置不当;新增停运熔断机制,能够在事件初期快速控制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项响应措施明确具体,确保各单位能够快速落实、协同配合,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质量。
(四)后期处置:闭环管理,巩固成效,防范反弹
本章节聚焦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后续工作,明确善后处置、运营恢复、事件调查、处置评估四项核心内容,形成“处置—善后—调查—评估”的闭环管理。
1.善后处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落实补助、补偿、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工作,对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及被征用物资给予相应保障,提供心理咨询和司法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组织保险机构及时理赔,尽快消除事件影响。
2.运营恢复:现场处理完毕、次生灾害消除后,及时组织评估,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运营单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减少对公众出行的影响。
3.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按级别上报调查结果(特别重大事件按国家规定执行,重大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较大、一般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4.处置评估:响应终止后,市人民政府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并按级别上报,为后续预案修订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提供依据。
预期达成效果:通过完善的后期处置工作,妥善解决突发事件的后续问题,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尽快恢复正常的轨道交通运营和社会秩序;通过事件调查和处置评估,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保障措施:强化支撑,夯实基础,确保落地
本章节明确了6项核心保障措施,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撑,确保《预案》能够真正落地见效。
1.队伍保障:运营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修和救援能力;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应急力量支援,鼓励动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防范和处置工作。
2.资金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优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需市人民政府承担的部分,由市财政提供资金保障,确保经费充足。
3.装备物资保障: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鼓励社会化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调配使用。
4.通信保障:市通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单位建立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避免因通信中断影响处置工作。
5.技术保障:运营单位加大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力度,提升关键部位监测预警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视频监控、状态感知、监测预警全覆盖,重点加强淹水倒灌、安全保护区等风险部位的监测。
6.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交通保障工作,明确应急交通工具的数量、分布等;市公安局负责应急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抢险通道畅通,为应急处置提供交通支撑。
预期达成效果:通过全方位的保障措施,破解应急处置中“队伍不强、资金不足、物资短缺、通信不畅”等难题,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支撑,确保《预案》各项举措能够落地执行,提升应急处置的保障能力和实战水平。
三、修订意义解读
本次修订后的《预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预案要求,紧密结合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际,全面覆盖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流程、各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指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核心要求,优化了处置流程,完善了工作机制,新增了停运熔断、分级标准细化等关键内容,强化了责任落实和协同联动。《预案》的实施,将有效提升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处置行为,补齐应急保障短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陈冉
联系方式:0371-6717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