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郑州多举措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化土地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土地出让组织效率,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明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整合土地报批、征收、储备、供应和供后监管,土地储备机构全程介入土地报批、征收、储备、供应和成本拨付,实现土地资源全程管控、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供应,进一步提高政府资源掌控和市场调控能力,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意见》提出,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科学合理、统筹编制年度供应计划,与做地计划、储备计划相衔接。实现计划精细管理,结合区域存量房地产去化周期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合理分解形成季度土地供应计划,由市级统筹编制、管控,分阶段、分区域优化供应时序、供应结构和供应面积。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供应,严禁擅自批准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

健全市场价格体系,优化土地评估模式,完善地价决策机制。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中,要明确合理销售参考房价 (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可按周边实际销售价格的10%浮动确定。

同时,要加强市场调控管理,结合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区域去化周期、区域成交案例、土地供应计划等,科学构建动态调控机制,确保全市年度住宅用地价格变化幅度控制在5%以内。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出让或熔断后摇号确定竞得人,报(竞)价首次达到出让起始价的120%~130%时熔断。商服和产业用地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出让,鼓励多个市场主体充分自由参与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意见》强调,要强化产业用地履约监管,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负责每年对本辖区产业用地使用情况进行动态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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