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市政府发布《郑州市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 围绕促进人才发展、加快产业培育、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支持创业孵化、强化创新金融支撑、完善社会化服务、实行容错机制等七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助推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
促进人才发展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对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引进的科创和创投类人才,提供资金奖励、安居易居、关怀服务等待遇,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潜力、创业动力和创造活力,为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具体来说,科创人才方面,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中原科技城建设河南省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将高层次人才确定为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优秀青年人才(E类),认定后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创投人才方面,按照标准,确定为A、B、C、D、E五类,经认定后,享受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保障、个人经济贡献奖励等四项政策待遇。
加快产业培育
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最优生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新兴战略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为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入驻标准为以生命科学为发展方向,从事医工融合、高端医疗器械、细胞及基因医学等行业研究,研发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盟药品管理局(EMA)、欧盟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欧盟欧洲(CE)、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等注册认证之一的,且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创新中心;以数字产业为发展方向,从事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信息安全、商用密码、软件服务等行业研究,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以5G通信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信创产业服务器等科技含量高、产值规模较大智能制造领域的企业创新中心;以知识创新为主导,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人才创业为支撑的,具有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特征的新经济新业态企业创新中心;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以培养科技型创新创意企业与企业家为目的,创新服务能力居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多种形态创业孵化载体。
扶持政策包括办公用房补贴、装修费补助、运营费补助、经营奖励、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奖励。
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
坚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平台作用,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在智慧岛开展转移、转化和创业孵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龙子湖智慧岛大学科技园入园高校标准为经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高校,龙子湖智慧岛周边高校。入园企业标准为技术领域为数字产业、生命科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专家创办的企业;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英才、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等创办的企业;已获得天使轮及以上融资的企业;成员院校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
扶持政策方面,支持成员高校采取实际运营或虚拟运营方式入驻龙子湖智慧岛大学园;支持龙子湖智慧岛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吸收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在龙子湖智慧岛大学科技园转化;支持、鼓励龙子湖智慧岛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应用型科技攻关,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加大成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股权投资支持。
支持创业孵化
大力支持初创型企业发展,着力构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孵化载体,形成“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的阶梯式培育机制。
鼓励创建高水平孵化载体。对新认定(备案)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不重复奖励;逐级获得认定(备案)的,奖励差额部分。
鼓励孵化载体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孵化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孵企业或毕业半年内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培育一家,奖励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1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培育一家瞪羚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每培育一家独角兽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100万元。
鼓励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孵化载体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赛事活动。对区域内双创载体举办经科技部门备案的行业交流活动、赛事活动成效显著的,可按照不高于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举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围绕智慧岛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孵化载体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孵化载体内在孵企业实现多层次、多元化融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其5年内对郑东新区的经济贡献全额予以奖补。健全孵化载体投融资服务功能,提升孵育孵化能力。
强化创新金融支撑
坚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理念,对在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内登记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资金奖励、政府引导基金、市区联动支持等措施,充分调动各类市场资本力量,为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创新创业提供金融助力。
加大落户扶持力度,建立投资风险补贴机制,鼓励有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成为合格投资者。
对在中原龙子湖智慧岛注册或办公的创业投资主体,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在30万元(含)以上且不满500万元的,按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自创业投资主体设立或者获利当年起,连续3年给予奖励。
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投资机制。对在郑州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设立的子基金,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在单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出资比例最高达20%,单个创业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30%,在单个天使投资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可提高至40%;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投资机制,对于投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市区两级引导基金可联合出资,最高出资至50%。
同时,建立更加灵活的基金返投机制,支持中介机构开展信托业务,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完善社会化服务
鼓励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智慧岛区域内科技、商务、金融等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优化餐饮、文体、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类业态布局,满足人才在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实际需求,打造宜居宜业的青年友好型生态圈。
盘活智慧岛公益性房屋资源作为免租资源,招引便利店、智慧书房、共享自习室、创业咖啡厅等人才交互空间类业态;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对岛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中介类服务企业提供免租服务窗口。
在岛内租赁运营用房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经营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排名前十的,按第三方机构调查均价给予租赁面积30%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实行容错机制
坚持容错与纠错并举,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机关党员干部、企业和人才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为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建设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在支持企业、团队和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凡决策和实施过程合规、勤勉尽责、未谋取非法利益的,不因资助项目失败追究决策责任。对潜心科研、扎根创业的企业、团队和人才给予充分信任,创新创业过程中确因不可预知风险造成的探索性失误、失败,未达预期发展效果的,予以宽容和责任免除。
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失误错误的,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力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