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概念一样吗?

答:不一样,两者之间适用对象不同、规范内容不同、税收政策不同,不能相互混淆。

税收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财税〔2018〕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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