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如何借阅档案?
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按规范转递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