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办) - 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办理行政许可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2)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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