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买卖(商品房、经适房、房改房、自建房) - 属夫妻共有的政策性住房是否夫妻都要当场?
属夫妻共有的政策性住房转让,需夫妻双方到场共同申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