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网签备案 - 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为住宅的,是否可以用于办公或经商?
不可以。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十条出租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五)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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