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 - 哪些项目需要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方案等6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2019〕50号)要求,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根据项目单位需要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市级财政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进行项目建议书审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可以合并为实施方案审批。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项目单位需要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其中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可合并为实施方案审批。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可以合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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