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市级审核 - 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变更事项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七、八、九、十七、十九、三十六、三十九条,《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138号):(一)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主动申请变更的或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其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名称的;(二)普通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会议或基层法律工作会议决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三)事业体制基层法律服务所组建单位决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四)法定代表人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变更的;(五)因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其法定代表人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被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整改或追究责任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郑州市司法局